孕妇可以吃鸡精吗
鸡精是一种复合调味品,它的基本成分是在含有40%的味精基础上,加入助鲜剂、盐、糖、鸡肉粉、辛香料、鸡味香精等成分加工而成,更含有多种氨基酸。
从卫生角度讲,鸡精对人体是无毒无害的,孕妇可以吃鸡精,鸡精在烹饪过程中,对使用它的条件,较味精要宽松许多。鸡精可以用于任何味精的使用场合,适量加入到菜肴、汤、面食中,均有较好的增鲜作用,尤其是在汤中火锅中加入鸡精熬制,其香气、滋味相互适应,令人食欲大开。但在烹调时,如果加入过多鸡精,则会破坏菜肴原有的味道而影响口味。
孕妇食用鸡精注意事项
鸡精有以下特性:取料上是鸡肉与鸡蛋复合生产的,既有鸡的鲜味又有其香味;其化学成分是将核甘酸与谷氨酸钠复合,且鲜度上乘,实现了增鲜调味的二合一;鲜度与味精相比是味精的1.5~2倍,是营养成分更高的健康食品。
鸡精在使用中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1.鸡精中含有10%左右的盐,所以食物在加鸡精前加盐要适量。
2.鸡精含核苷酸,它的代谢产物就是尿酸,所以患痛风者应适量减少对其的摄入;
3.鸡精溶解性较味精差,如在汤水中使用时,应先经溶解后再使用,只有这样才能被味觉细胞更好地感知;
4.鸡精中含有盐,且吸湿性强,用后要注意密封,否则富含营养的鸡精会生长大量微生物而污染食物。
鸡精与味精的区别
味精是谷氨酸的一种钠盐,为有鲜味的物质,学名叫谷氨酸钠,亦称味素。此外还含有少量食盐、水分、脂肪、糖、铁、磷等物质。
味精是鲜味调味品类烹饪原料,以小麦、大豆等含蛋白质较多的原料经水解法制得或以淀粉为原料经发酵法加工而成的一种粉末状或结晶状的调味品,也可用甜菜、蜂蜜等通过化学合成制作。味精易溶于水,具有吸湿性,味道极为鲜美,溶于3000倍的水中仍具有鲜味,其最佳溶解温度为70℃~90℃。味精在一般烹调加工条件下较稳定,但长时间处于高温下,易变为焦谷氨酸钠,不显鲜味且有轻微毒性;在碱性或强酸性溶液中,沉淀或难于溶解,其鲜味也不明显甚至消失。它是既能增加人们的食欲,又能提供一定营养的家常调味品。
而鸡精则是一种复合调味品,它的基本成分是在含有40%的味精基础上,加入助鲜剂、盐、糖、鸡肉粉、辛香料、鸡味香精等成分加工而成,更含有多种氨基酸。主要由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盐、鸡肉、鸡骨粉或浓缩抽取物为基本原料,添加香精(或不添加)、赋型剂,经混合、制粒、干燥而成的一种复合调味料品。鸡精按形态又可分为粉状、颗粒状、块状,但以颗粒状为主。 味精鸡精 各有特点味精能补充人体的氨基酸,有利于增进和维持大脑机能。因其具有很好的鲜味,故可增进人的食欲。味精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食物的消化率。另外,味精中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钠还具有治疗慢性肝炎、肝昏迷、神经衰弱、癫痫病、胃酸缺乏等病的作用。
孕妇不宜吃的调料
对于孕妇来说,由于她们的特殊生理需要,即便是一些健康的饮食习惯或偏好,也可能会对其不利。饮食中的调料固然很美味,但有些调料孕妇是不宜吃的。
这些调味品不宜吃
怀孕后吃小茴香、大茴香、花椒、桂皮、辣椒、五香粉等热性香料,以及油炸、炒等热性食品,容易消耗肠道水分,使胃肠腺体分泌减少,造成便秘。发生便秘后,孕妇用力排便,令腹压增大,压迫子宫内胎儿,易造成胎动不安、胎儿发育畸形、羊水早破、自然流产、早产等不良后果。
这些调味品要少吃
糖精:多吃糖精会导致消化不良,还会加重肾的负担;
食盐:多吃食盐则会加重孕妇水肿;许多孕妇晚期出现浮肿,可见足踝及小腿皮肤绷紧光亮,用手按压出现凹陷,长时间站立行走、中午不午睡则更加严重。这是因为孕妇体内内分泌变化,易导致水潴留;同时增大的子宫压迫下肢静脉,使血液回流受阻,下肢易出现浮肿。
平时吃咸的妇女,在孕期应注意饮食不宜过咸,特别是汤里不要放太多的盐。每天盐的摄入量在2~5克为宜。如果平时口淡,则按平常习惯即可。如果出现下肢浮肿,甚至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则必须按医嘱少吃盐。
酱油:酱油中含有18%的盐,孕妇在计算盐的摄入量时要把酱油计算在内。酱油中含有防腐剂。孕妇不必忌食酱油,但饮食以清淡为好。
味精:味精的首要成分是谷氨酸钠,易与锌并拢,导致孕妇体内缺锌。
第九届联合国粮食及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决定,取消成人每天摄入6~7.5克味精食用限量的规定,但婴儿食品仍须慎用。味精可使食物味道鲜美,还含有一定的营养,没有证实其产生毒素,因此孕妇只要食用适量,不必禁用味精。
有的孕妇在早孕期间食欲不佳,所以一些调味品如糖精、味精、食盐、香料等使用较为频繁,这些调味品吃多了对孕妇也会造成不利影响。 有些孕妇患病喜欢服中药,主要是由于认为它药性缓和,比较保险。殊不知中药和西药一样,有不少属于禁忌与慎用之列。因此在怀孕期间患病后需用中药治疗时,应找医生诊治,不能滥用中药,以免给自己和胎儿带来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