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狱警真实工作时间
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自白:真实的工资和工作
我是一名天津的监狱人民警察,工作在一线,每天面对的就是那些服刑人员(由于和谐社会的需要,现在一般不称呼为“罪犯”“学员”)。
我只是想在这里,跟大家晒下我的收入。每个月,工资收入3000元,值班费700元,延时费150元,奖金…………(自从阳光工资后,就没见过)。合计:3850元(实得,税后…………)
4天值班一次,每月平均值班8天。每天早8:00上班,17:00下班,在值班前天是17:30下班,值班当天是7:30上班。
第一套班:周一值班,到岗时间 早7:30~晚 24:00 工作时间为 16小时30分
周二上班,到岗时间 早0:00~下午 17:00 工作时间为 17小时
周三上班,到岗时间 早8:00~下午 17:00 工作时间为 09小时
周四上班,到岗时间 早8:00~下午 17:30 工作时间为 09小时30分
工作时间合计为:52小时
第二套班:周五值班,到岗时间 早7:30~晚 24:00 工作时间为 16小时30分
周六休息,到岗时间 早0:00~上午 08:00 工作时间为 08小时或17小时(如果周六罪犯不休息…………经常的,那么延长到下午 17:00下班)
周日休息。
周一上班,到岗时间 早8:00~下午 17:30 工作时间为 09小时30分
摘要:工作时间合计为:34小时 或 43小时 第三套班:周二值班,到岗时间 早7:30~晚 24:00 工作时间为 16小时30分 周三上班,到岗时间 早0:00~下午 17:00 工作时间为 17小时 周四上班,到岗时间 早8:00~下午 17:00
工作时间合计为:34小时 或 43小时
第三套班:周二值班,到岗时间 早7:30~晚 24:00 工作时间为 16小时30分
周三上班,到岗时间 早0:00~下午 17:00 工作时间为 17小时
周四上班,到岗时间 早8:00~下午 17:00 工作时间为 09小时
周五上班,到岗时间 早8:00~下午 17:30 工作时间为 09小时30分
工作时间合计为:52小时
第四套班:周六值班,到岗时间 早7:30~晚 24:00 工作时间为 16小时30分
周日休息,到岗时间 早0:00~上午 08:00 工作时间为 08小时或17小时(如果周日罪犯不休息…………偶尔,那么延长到下午 17:00下班)
周一上班,到岗时间 早8:00~下午 17:00 工作时间为 09小时
周二上班,到岗时间 早8:00~下午 17:30 工作时间为 09小时30分
工作时间合计为:43小时 或 52小时
还有4套班,28天一个轮回,实在懒的算了。就以上面数字为基础,粗略计算一下。
工作16天,合计工作时间,181小时或202小时。 平均每天11.3小时或12.6小时。以每月平均30天计算,每月需工作小时339小时或378小时。平均每小时收入等于3850/(339或378)=11.35元或10.2元。
以法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计算,每月171小时工作时间,我的工资是1941或1744元。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监狱人民警察按照法律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我们的工资应该是1800元左右。并没有实际外界想象的那么高,我们每月3000多元的收入基本是依靠我们透支我们健康,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以及休息时间换来的。
向那些所有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的人民警察——敬礼!!!!
推荐阅读:监狱也能拖欠狱警工资?
辽宁铁岭监狱拖欠狱警工资20年,这跟落实“全额保障”狱政改革措施不力有关,也亟须有关部门以依法行政态度,回应狱警诉求。
“讨薪难”是个老话题,它跟务工人员沾边。可辽宁省铁岭监狱的狱警们,如今也加入到这一行列。
据报道,辽宁省铁岭监狱从1993年到2013年,一直拖欠狱警的部分工资和津补贴。今年6月,铁岭监狱发布了工资补发方案,但狱警极为不满:一是明明欠薪20年,但方案只解决1993至2003年的十年欠薪;二是之前铁岭监狱是省直机关,之后有属地管理倾向,按之前的计薪方式监狱应补发每位干警3万到5万,现在只补发3千到5千元,缩水近10倍。
应该说,监狱欠薪不算新问题了,其根子就在监狱财政拨款不到位,狱政改革不彻底。
摘要:虽然早在1994年《监狱法》就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但长期以来,很多监狱的经费都未得到全额保障。这导致基层监狱为
虽然早在1994年《监狱法》就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但长期以来,很多监狱的经费都未得到全额保障。这导致基层监狱为了“生存”,不得不经营企业搞创收。而监狱作为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司法机关,又充当市场经营主体,难免存在角色冲突,也易滋生腐败问题。
所以到2003年时,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启动“全额保障、监企分开”的监狱体制改革。2012年4月,国务院关于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到:2011年财政拨款占监狱经费支出比重达到87.9%。但全额保障不到位,仍导致监狱系统历史欠债严重,像这次曝光的铁岭监狱欠薪长达20年的问题,像病灶一样时时发作,就是个典型注脚,它影响了狱警的士气,也易诱生腐败。
在这次欠薪风波中,记者问到:何以本该补发工资三五万,变成了三五千?铁岭监狱工会主席刘润表示:“辽宁省监狱局对铁岭监狱进行差额拨款,40%的工资需要监狱自己解决,监狱效益不好,导致工资发放困难。”这让人生疑:辽宁有关方面有没有按国家规定,对监狱实施全额拨款?铁岭监狱是否还在违规经营,否则何以说出“效益不好”的话?去年4月铁岭监狱被曝光种种乱象:如监狱自开超市,狱警向犯人高价贩白酒并私带物品,这些与监狱的经费拨付不足有没有关系?
要知道,公务员的薪酬纠纷并不适用《劳动法》,不具有“可诉性”,不能通过劳动仲裁、司法起诉来解决,只能在政府体系内部通过申诉来解决。因此要解决该案,需要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及省财政局,拿出对基层警员负责的态度,依法行政,真正落实《监狱法》,保障监狱经费全额拨付,不要逼着监狱重走“经营为生”的歪路。而这20年的经费欠账,也不能再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