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震4·29摔话筒事件具体经过
在中国音乐颁奖典礼的短暂历史中,能成为乐坛佳话的寥寥无几,而丑闻却一个接一个。2001年,田震在“中国流行歌曲榜”上因不满结果怒摔话筒;2005年,胡彦斌在“音乐风云榜”中获得“最佳摇滚歌曲”奖,羽泉为黄征不平拒领“CCTV-MTV音乐盛典”的奖杯;2009年,陈好在“CCTV-MTV音乐盛典”中获得“内地最受欢迎女歌手”奖引起质疑等等,各种音乐颁奖典礼每年的评比都被观众与媒体形容为“分猪肉”。
歌迷董先生表示,上世纪90年代,颁奖典礼曾对中国乐坛起到风向标的作用,在歌迷的心中也是神圣的。“现在的颁奖典礼几乎成了一个自娱自乐的游戏。”著名文化评论员江小鱼告诉记者,“主办方与唱片公司存在交易:新晋歌手和没名气的歌手想得奖,唱片公司或者歌手本人就得给主办方好处;而主办方想让一线歌手出席以提高颁奖礼名气,主办方就得提供好处。有个别交易不算多的,评审团又不够专业,评选出来的歌曲也都是惺惺作态。这个行业的环境太差,态度也不端正,颁奖礼离风向标还差得太远。”
2001年4月29日晚,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部主办的“2000年中国流行歌曲榜”在南京五台山体育馆举行颁奖晚会。就在晚会进行到一半时,内地歌坛天后田震上台后不仅拒绝领奖,还掏出张小条摊在桌上,开始念批判稿一般地发言,并怒摔话筒勇揭歌坛评奖黑幕。
以下为田震凭借《爱不后悔》获得十大金曲时上台致词的原话:
「谢谢歌迷与传媒对我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不过今天在这里我要向大家说明一个事实的真相。就在昨天组委会通知我,经过歌迷投票并公正处公正过的“内地最受欢迎女歌手”得奖人是我,可就在刚刚我被告知这个奖颁发给了歌迷投票率排在第二位的歌手,对于中国流行歌曲榜主办方这种极不严肃的做法令我最痛恨,如果我对这个奖产生了极大的怀疑,这个奖不领也罢!」
然而,在田震发言的过程中,主办方三次关掉话筒音响,但均迫于观众反弹而恢复。这一事件被媒体及公众视为揭露颁奖礼“分猪肉”现象的典型事例,并简称“摔话筒事件”沿用至今。
田震4·29摔话筒事件引发反思
“2000年度中国流行歌曲榜”颁奖会上田震怒摔话筒,果然摔破“黑幕”———让一种被称为“行规”的东西现了形。主办方有关负责人称,田震在选票中胜出是事实,他们把当选的消息告诉了田震,希望她能到南京领奖。但4月29日凌晨,田震明确表示说来不了。根据歌曲排行榜的惯例,颁奖晚会上如果领奖的人不能来,奖项就可以在当选者中依次顺延。依据这个“行规”,他们决定将“最受欢迎女歌手奖”颁给那英。[13]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行规”啊?让歌迷、网友投票评奖,评出后就因得奖者不能出席颁奖晚会而改变结果,这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创举!我们通常只知道在体育比赛中,正选队员如果不能参加比赛,可派替补队员顶上,却从没听说过评奖也搞“替补队员”。日前在香港举行的电影金像奖颁奖晚会上,张曼玉获得最佳女主角,但她身在阿根廷而无法到场领奖,难道这个奖也该换个主?然而,金像奖的评委并没有定出这种有点像美国黑色幽默作家海勒笔下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式的“行规”。
这个“行规”据说是流行歌曲评奖和排行的一大特色。也许是因为一些大牌歌星经常不愿出场领奖,颁奖者有一种被蔑视的恐惧感;也许是赞助商不愿在明星出场问题上有任何闪失而影响广告效果,于是才定出这么一种“你不来我不给”的惩罚性“行规”。但要是评奖的权威性不容置疑,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错过这种“登龙门”的机会———你见过得奖者无缘无故缺席格莱美和奥斯卡颁奖典礼吗?当然,诺贝尔文学奖也曾被萨特以“拒绝一切来之官方的荣誉”为由拒领。此事确也激怒了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以致法国作家在一段时间里得不到此奖。但诺贝尔奖评委既没有取消萨特的奖,也没有因此立下“不来不给”的“行规”。实际上在颁奖当日,极有可能出现个别获奖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的情况,难道也将因此改奖?
“流行奖”“行规”给人的印象,一是可怜,二是霸道。
公开、公平、公正是任何评奖的起码“行规”,如果真的按这个“行规”评选,就不该强暴评委和投票者的意志。对那些为了摆款而无故不出席颁奖礼的大牌明星,把他们的劣行公之于众就足以构成严厉的惩罚,根本不必以牺牲评选的客观公正为代价,把评选活动当儿戏。从本次流行歌曲榜随意篡改和临时加设奖项的操作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个冠以“中国”的歌曲榜是怎样缺乏榜样的力量。
也许是组委会为颁奖活动的“大团圆结局”才用心良苦地定出这样的“行规”,但以“不来则换奖”来维护评奖者的体面,首先阵亡的却是该奖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