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辛有小毒,故临床用量不宜过大,细辛作单味或散末内服不可过钱(3G),如入汤剂便可不拘泥于此。细辛在煎煮三十分钟后,其毒性成分黄樟醚的含量能大大下降,不足以引起中毒。
不良反应机制
细辛挥发油中含有毒成分,其可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先兴奋后抑制。对呼吸系统的抑制,逐渐使随意运动及呼吸运动减退,反射消失,最后呼吸完全被麻痹,先于心跳而停止。
【不良反应】主要为中毒反应:头痛、呕吐、胸闷、呼吸急促、躁动不安、颈项强直、毛发竖立、口渴、脉速、体温及血压升高、瞳孔散大、面色潮红、肌肉震颤、全身紧张,如治疗不及时可迅速转入痉挛状态,意识不清、牙关紧闭、角弓反张、四肢抽搐、眼球突出、神志昏迷,最后死于呼吸麻痹。
毒性成分:黄樟醚。
①细辛对肾脏有一定毒性,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②细辛每日用量超过20g→口唇、舌尖、趾指发麻感,停药后可以恢复。
细辛适合人群:
气虚多汗者慎服;热病及阴虚、血虚者禁服。
细辛食物相克:
细辛与藜芦、狼毒、山茱萸、黄芪相克,不宜与硝石、滑石同用。
细辛宜忌
气虚多汗,血虚头痛,阴虚咳嗽等忌服。
①《本草经集注》:“曾青、枣根为使。恶狼毒、山茱萸、黄芪。畏滑石、消石。反藜芦。”
②《药性论》:“忌生菜。”
③《本草经疏》:“凡病内热及火生炎上,上盛下虚,气虚有汗,血虚头痛,阴虚咳嗽,法皆禁用。”
④《得配本草》:“风热阴虚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