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庭审结束了,庭审现场双方分歧较大。这边,江歌母亲不同意调解,称每次提及案件都是一次伤害。那边,刘鑫方称对江歌遇害不担责,刘鑫并无任何过错。接下来,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江歌事件始末
2016年11月3日凌晨,日本东京某住所门外,留学生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关于此事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因为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江歌母亲要求刘鑫赔偿损失费共计200余万
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根据城阳区人民法院的直播内容显示,原告江秋莲方面提出的诉讼请求,包含:被告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及经济损失等,共计1541426.33元。
此外,庭审现场原告江秋莲方面提交了十组证据,包括:刘鑫供述笔录、报警记录文字稿、江歌和刘鑫的微信聊天截图等。
刘鑫方称不担责
在该案件中,原告江秋莲主张被告刘鑫构成民事侵权,认为被告刘鑫存在重大过错,是导致江歌落入险境造成遇害的前提与根本原因。但是,被告刘鑫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的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那么,事发时刘鑫究竟有没有锁门?据悉,庭审过程中刘鑫方面的代理律师称,日本警方在审理这个案子时也特别对这一点进行了询问,凶杀案发生的时候刘鑫报警记录一定是她真实的意思表示,她根本来不及像原告代理律师说的那样把自己责任推卸出去,根本来不及考虑这些。对此,不知道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