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夫妻为买学区房办了“假离婚”,并签署《离婚和谈》,约定了产业朋分等条目。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愿复婚了,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院。这事实是怎样回事?该事宜来龙去脉是若何?假离婚约定的产业朋分还有用吗?假离婚都存在哪些司法风险呢?接下来,人人就和小编一路来看看吧。

  假离婚约定的产业朋分还有用吗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上海夫妻为买学区房假离婚成真),二审判决驳回妻子上诉,保持原判,即:《离婚和谈》中关于产业朋分的约定无效。

  甚么是假离婚

  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赞同解决离婚手续,在目标到达后再解决复婚手续。一般而言,假离婚的缘由有这些:获得购房指标、规避房贷政策、获得更多拆迁赔偿、规避设计生育政策、解决后代户口、逃躲债务、获得生育指标···

  假离婚有甚么司法效力

  婚姻的挂号行动具有公示效力,离婚行动有用。借离婚而到达的造孽目标,属于无效平易近事行动。今朝,假离婚的司法风险,包含:产业风险、假戏真做等。

  个中,产业风险又包含:配合产业可能酿成一方的婚前产业、净身出户,一切从头再来;离婚时期,对方获得的产业为小我产业;损失踪相互的承受权等。婚姻法第十八条划定,一方的婚前产业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例如:夫妻配合有2套房产,假离婚时约定了2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即便复婚,这两套房产仍属于女方的婚前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