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发生在爱尔兰的一场示威游行中,民众纷纷举着自己的内裤上街表达自己对一件性侵害案件的判决的态度。故事发生在一个还未成年的少女身上,她在晚上被一名成年男子强奸,当两人对簿公堂的时候,男子以少女穿蕾丝内裤为理由,认为对方和他发生关系是心甘情愿的。
这听起来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是在国内也不乏类似的言论和事件。一些女性在受到侵犯之后往往因为自身的穿着或者之前的性经历从受害者的身份转变到了事情发生的始作俑者。很多人荒唐的认为女性暴露的服饰是对性侵害的一种邀请,甚至有人觉得那些性经验丰富,有过不忠的性行为以及从事性工作的女性就理所当然受到侵犯并且也享受这样的侵犯。
这种态度究其本质建构在一个崇尚女性贞洁的文化下,以女性的贞洁为基础看待性侵犯对女性的伤害,过度强调犯罪事件的性成分,而漠视甚至忽略了性侵犯中所包含的暴力性和对生命的威胁。这反映了父权社会中对女性贞操和家庭荣誉的膜拜将女性的价值限制在女性的性功能和身体之内,通过对女性衣着甚至私生活的责怪和怀疑将性侵犯行为合理化,淡化犯罪事件对女性身体和心理上带来的巨大伤害。
正是这样的文化态度使得很多受到侵犯的女性在承受自己遭遇的创伤中同时承担来自文化建构中属于受害者所独有的自责、羞愧以及恐惧所带来的同样强烈、持久的二次伤害。
女性的生命和个人权利远远重于贞操,性侵害之所以为人不耻是因为她对女性心理和生理所带来的一生的伤害,是因为它侵犯了女性作为人的身体主权,个人空间以及生命安全,而不是它毁坏了女性的名节。对犯罪事件的合理合法的看待和判决意味着我们应该对所有的加害者一视同仁,不再冠以任何合理的借口,无论他们的年龄、身份以及和受害者的关系;意味着我们不再用性侵害污名化受害者,正视她们的处境和伤害;也意味着我们应该将女性视为一个独立、立体的个体存在而不是仅仅作为性和身体价值的存在。